哈尔滨师范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专
招生动态 2023-01-0274未知科都心理学考研
哈尔滨师范大学坐落于素有“冰城夏都”美誉的历史文化名城哈尔滨,是黑龙江省教育、艺术、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重要人才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学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是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哈尔滨师范大学创建于1951 年。其前身是肇始于1929 年创办的东省特别区美术专门学校,1947 年更名为松江省立行知师范学校。后经历哈尔滨师范专科学校(1951—1956年)、哈尔滨师范学院(1956—1980 年)等重要发展时期,1980 年定名为哈尔滨师范大学。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以“行知精神”为代表的大学文化,恪守“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从师准则,践行“敦品励学,弘毅致远”的校训精神,凸显思政引领和教师教育办学特色。学校先后获批1 个“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4 个“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1 个“全国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学校先后荣获“黑龙江省文明单位标兵”、“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
学校在哈尔滨市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54.7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1.9 万平方米,固定资产近29.5 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 亿余元。建有以校史馆、文博馆为核心的四馆一体的展览中心。图书馆馆藏文献总量1200 余万册,是“全国重点古籍保护单位”。
学校设有25 个学院,80 个本科招生专业,建有一批省级重点一级学科(群)和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学校具有完备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体系,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 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12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 个,是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行列。材料科学、化学学科进入ESI 学科全球学科排名前1%。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美术学和中国语言文学4 个一级学科进入全国前30%,入选省“双一流”建设学科。马克思主义学院是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校坚持教育教学工作中心地位,重点以学术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现有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教研室建设点和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等多个国家级重点人才培养支持计划。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0 个,省级重点专业18 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0 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7 个。生物科学、地理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思想政治教育、英语、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共10 个专业通过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等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30 余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9 个、课程思政教学名师1 人,获批黑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示范高校、黑龙江省高等 学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学校连续三次入选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获批国家级、省级新文科建设、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和教学改革成果奖百余项。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专业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700 余人,有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3 人,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2 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 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5 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4 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6 人,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 个;“龙江学者”12 人,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者8 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17 人,省优秀中青年专家11 人,省文化名家暨“六个一批”人才17 人,省级教学名师27 人,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22 人。
学校学术研究实力雄厚。现有光电带隙材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省级高端智库等高水平科研平台36 个。近五年来,学校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近500 项,其中含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5 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 项,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建设工程特别委托项目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特别委托项目1 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 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联合创新重点支持项目2 项。我校教师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140 余项。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近4000 余篇,其中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被SCI、SSCI、EI 等国际检索系统收录2300 余篇。出版高水平学术著作150 余部。获得授权发明专利百余项。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哈尔滨师范大学)、黑龙江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和研修基地、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以及黑龙江省高教学会等5 个省级学会挂靠在我校。学校主办的《黑龙江高教研究》《北方论丛》等14 种学术期刊在学术界和出版界具有重要影响。
学校充分利用地处东北亚中心的区位优势,坚持走国际化办学道路。先后与俄罗斯、美国、英国、法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波兰、韩国、巴西、埃及等30 个国家和地区的80 余所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密切的教育科技合作与学术交流关系。学校与俄罗斯莫斯科国立苏里科夫美术学院联合成立了黑龙江省第一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哈尔滨师范大学国际美术学院”。在海外创办了4 所孔子学院和1 所独立孔子课堂,其中伦敦中医孔子学院连续五年被评为“全球先进孔子学院”,并成为全球首批示范孔子学院。学校被评为“孔子学院先进中方合作机构”。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 基地、《国际中文教师证书》认证中心、黑龙江省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培训中心等机构设在我校。学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黑龙江省政府奖学金”招生院校。学校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组织的来华留学质量认证。建校以来,学校先后为社会输送了40 余万名各类优秀人才,涌现出一批世界和全国知名的优秀人物:“全国优秀教师”宋立志,“全国劳动模范”王惠生,“全国道德模范”张丽莉、刘羲檬,“全国最美教师”孟祥彬,“全国抗洪抢险英雄”邵俊龙,“长江学者”辛德勇、刘刚、关新平、王永贵、冯胜君、王爱杰、吴晓宏,“感动中国人物”秦艳友,“世界小姐总冠军”于文霞,“世界象棋冠军”王琳娜,“世界速滑锦标赛冠军”王北星,“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速滑冠军”付春艳等。一大批校友成为黑龙江省乃至全国优秀骨干教师和社会精英,为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人才保障,为学校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赞誉。
学校大力支持地方教育事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立了覆盖全省的G-U-S 教师教育联盟,推进地方政府、高校和中小学校联合培养教师教育人才。哈尔滨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长期保持全国领先优势地位,支持建设的哈尔滨音乐学院、青冈实验中学和顺迈学校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建成黑龙江现代文化艺术产业园区、双创艺术园区和创意设计园区,连续30 余年承办哈尔滨之夏音乐会哈师大专场演出,积极推动文化强省建设。学校通过成果转化、政策咨询等形式,在服务国家战略和黑龙江省强省建设中做出了重要贡献。站在新时代新的历史方位,学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全国教育大会以及黑龙江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立足龙江,面向全国,以《哈尔滨师范大学章程》为基本遵循,坚持“三步走”发展战略和“七位一体”发展思路,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创新,扎实推进依法治校进程,不断推动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培养有理想信念、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
和实践能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卓越教师及其他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为建设“国内一流师范大学”而努力奋斗!
报考须知
一、招生概况
我校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包含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两类。学术型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专业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招生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定向就业全日制和定向就业非全日制三种。详细的招生专业、研究方向、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请参见《哈尔滨师范大学2023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目录》和《哈尔滨师范大学2023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专业学位)招生考试大纲》。我校2023 年共有9 个学科门类20 个一级学科中的62 个学术型学科专业和教育(部分领域同时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艺术、体育、汉语国际教育、电子信息、翻译、新闻与传播、会计、应用统计、法律、资源与环境、公共管理12 个专业学位类别的35 个领域招收硕士研究生,预计招收2100 人。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只能选择标有“(非全日制)”字样的研究方向。因教育部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尚未下达,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其中包含已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公布的接收推免生人数,该人数只是预计接收计划,最后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实际情况为准。我校2022 年实际招收推免生60 人)只是预计数字,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可以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自考或成人本科进修通过本科6 门主干课程(与报考专业相关,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和复试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相应成绩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单);②必须在省级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和复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原培养单位研究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其报考及复试资格。
(二)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法律、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除外)的报考条件同(一)。
报考法律专业的考生,除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外,应符合下列条件:
1.法律(非法学):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法律(法学):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报考的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教育管理专业的考生除符合(一)中1、2、3 各项的要求外,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见报考条件(一)中相关说明)的人员;
3.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除符合(一)中1、2、3、4各项的要求外,必须是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类别必须选择为定向就业,否则报名无效。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另需提供《定向培养合同书》(见附件)。
我校2023 年招收推免生。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必须是经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生工作资格的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在10 月20 日前经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校经同意后,参加我校复试后择优录取的推免生。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含硕师计划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欢迎推免生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校将对推免生在奖助贷体系中给予政策倾斜。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教育管理领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不接收推免生。
(四)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 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招生专业已在专业目录中标注。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3 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2 年10 月5 日至25 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 年9 月24 日至27 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公网网址: https ://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哈尔滨市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有哈市户籍的但是在外地高校就读的应届生除外)网报时必须直接选择哈尔滨师范大学报考点(代码:2314)。户口不在哈市且不在哈市工作的考生,请按户籍所在地就近选择报考点,以免影响报名是否成功。我校将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严格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点选择条件,对于弄虚作假者,不予确认。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按照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要求,所有选择哈师大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 月25 日之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150 元/人。考生网上支付时请按照页面相应提示进行操作,收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缴费。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需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具体方式可查询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rz/index.jsp),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为及时查看学历(学籍)信息的校验结果,请各位考生尽量提前网上报名时间,若网上校验未通过,则可及时进行学历(学籍)认证,以免影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7)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并在国家公布分数线后3 天内及时与研招办联系照顾政策实施等相关事宜,逾期未进行联系的考生,视为放弃该权利。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移动电话要认真填写,并保证在2023 年9 月1 日前有效。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7.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请关注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哈师大考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公告》。
(三)准考证发放: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考生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发放《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考生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向公安机关报案;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我校在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准许参加考试。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详细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研究生新生入学时,将按相关规定对其资格进行全面复查,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 年12 月24 日至12 月25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
予承认。
报考美术学院美术学(130400)专业、设计学(130500)专业、美术(135107)专业、艺术设计(135108)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能接待考试时间超3 小时,考试科目代码为5XX 的报考点,否则报名无效。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科目四考试时间为12 月26日8:30。
(三)初试科目:
12 月24 日上午科目一:思想政治理论12 月24 日下午科目二:外国语
12 月25 日上午科目三:业务课一12 月25 日下午科目四:业务课二
12 月26 日上午科目四为术科考试的科目(科目代码为5XX)。部分专业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四)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六、调剂
调剂工作将在国家制定并公布全国统考和联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我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具体生源情况制定并公布具体调剂办法。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检
考生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我校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体检要求。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八、录取
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当年录取工作规定,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办理请假手续。
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以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含以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学费及奖助贷政策
按照国家及省教育厅相关要求,我校学术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 元;专业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会计、音乐、美术、艺术设计、广播电视、新闻与传播专业每生每年9000 元、公共管理专业每生每年10000 元外)为每生每年8000 元;
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 元(学制3 年,寒暑假授课)。所有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 元;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研究生还可申请学业奖学金,其奖励标准为8000 元到12000 元。
十一、其他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四)考生报考时必须填写所报考的学院、专业、研究方向、应试科目的代码及名称,并保持一致。如出现相关内容不一致,则由我校指定应试科目。
(五)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英语语种考生,除汉语国际教育、美术、艺术设计等专业为“英语一”外,其它均指定为“英语二”。
(六)未尽事宜请与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全部在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
